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相关要求,云南叁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正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云南叁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100kt/a电池用磷酸二氢铵项目(重新报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叁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100kt/a电池用磷酸二氢铵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海口镇云龙村云南叁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厂区原氟硅酸钠生产装置区域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5°3'17.834",东经103°26'7.441"

建设性质:改建(重新报批);

建设规模:年生产电池用磷酸二氢铵100kt、萃余磷酸118.87kt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7427.36m2,建筑面积21428.97m2。项目主要建设磷酸预处理工段、磷酸精制工段、磷酸二氢铵生产厂房、干燥包装区、储运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公用工程。

主要变动内容为:(1)磷酸预处理工段:建设位置、占地面积、生产工艺均未变,主要功能为对湿法磷酸进行预脱硫脱氟。因实际运行需要,新增1座尺寸DN4800×7000碱液缓冲槽;(2)磷酸精制工段:新增不凝气排放源,呈无组织排放。脱色塔设有2个不凝气排口。萃取塔区域新增了4台振动筛,主要用于将物料混合;(3)磷酸二氢铵生产厂房和干燥包装区:平面布局发生变动,干燥工序布局于磷酸二氢铵生产厂房一层,并在原设计的干燥包装区建设11层的成品周转仓库,占地面积为1552.5m2。位于厂房南侧,设有3条包装线,其中新增1条吨袋包装线。真空结晶器的抽真空直接排空,为无组织排放;(4)中间罐区:罐区新增12649m375%磷酸储槽。萃取剂槽和双氧水储罐单独设置围堰,其他储罐共用一个围堰,围堰设置方式发生变动;(5)装车站台:位置变动,移至罐区东侧,紧邻罐区的围堰,方便萃余酸产物装车后外售;(6)事故池系统:磷酸二氢铵生产厂房内新增了1事故储罐,用于事故状态下的中和反应料浆暂存。在场地东北角设置1座容积500m3的事故水池,用于储存项目的事故废水;(7)废气处置工程:净化工段尾气工艺不变,排气筒内径变更为0.25m,排气筒高度不变,编号变更为DA008;脱重尾气排气筒编号变更为DA009;中和反应阶段仅对中和反应器的尾气进行收集,尾气采用文丘里洗涤器+除沫旋流器进行处理,洗涤液类型发生变动。排气筒变更为高30.5m、内径1.6m,编号变更为DA007;干燥工段采用集气罩收集,经2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7排放;(8)废水处置工程:初期雨水收集池位置发生变动,容积由500m3变更为100m3;(9)萃余磷酸利用途径发生变化,由原来全部输送至磷铵装置生产磷酸二铵变更为部分外售。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云南叁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应荣/0871-68599996

邮箱:128132367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南叁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正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德生/15752040223

邮箱:zghbzx2017@126.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白沙街1号胜意嘉园4栋。

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云南叁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20231212